ipo新股发行不为赶时间牺牲信息披露准确性

发布时间:[2013-12-04 11:14] 来源:基金买卖网
核心提示:12月2日相关部门近日召集全部已过会83家企业的主承销商开会,部署已过会企ipo新股发行工作,要求这些企业在本周内上报新股发行计划。有投行人士预计,准备在明年元旦前后获批文的企业须在今年12月20日前补充材料并上报。监管部门强调,不准为赶时间牺牲信息披露准确性。

  同日,证监会召集已过会的83家准备A股IPO企业的主承销商参加会议,据外电引述参与会议的投行人士透露,证监会要求这些企业本周上报ipo新股发行计划,并对新股审慎定价、充分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新的监管要求。

  新的发行规则“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发行人和承销商的自主权无疑更大,但同时未来项目风险也将增大。在更为市场化的新股发行制度下,证券公司的定价能力将扮演关键角色,项目拓展和销售交易能力不可或缺。“投行业务不再是一项通道业务,而是真正具有技术含量,这将加速整个投行业务洗牌。”有投行人士说。

  申银万国称,IPO未来将由市场来决定,投行需要进行变革:对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有所把握,即拿到手上的单子,是否能受投资者认可,是否能发出去,是否能维持2—3年的业绩平稳,或能发现风险;未来销售环节将是投行的能力体现,承销能力强则项目多,项目多投资者多,产生优胜劣汰;投行组织体系需要变革,应按行业分组,或在投行中设立行业研究部门;分配机制需要调整,即以后不能完全以保荐为核心,兼顾承揽、研究、承做、销售、服务等。投行未来需要强化综合金融服务,打造全能投行,在股权、债券、并购、战略、跨境、创新融资等等。

  针对ipo新股发行计划的屎实施,能力较强的券商有望获得更多的承销份额,而大型的券商在这些方面占据优势,但对于一些综合实力偏弱的小券商来说可能是“致命打击”。有分析认为,此前券商投行的风控压力并不大,但注册制发行以后,监管部门不对企业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做实质性的判断,中小券商投行的风控就较为容易出现问题。此外,中小券商一旦出现承销认购不足的情况,就可能形成恶性循环,不过这也会使市场化并购条件趋于完善。

  相关阅读>>

  发行ipo是什么意思 对中国企业有何影响

  ipo重启利好还是利空 基金打新热情汹涌

  ipo重启利好哪些板块 机构点评纷纷

  新股网上竞价发行能否重开?市场化定价更能体现

责任编辑:叶惠芳

最近访问:

    尊享理财

    个性定制 百万起
    资质证书
    首批独立
    基金销售机构
    监督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销售监督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自律组织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安全证书
    客户信息安全
    Wosign数字证书

    郑重申明 :

    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000000302]众禄基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众禄基金网不保证该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所载文字、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交易需谨慎。

    Copyright © 2004-2024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09131572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粤B2-20070119

    众禄二维码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