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童卉欣
央行于2004年起开始收录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只要跟商业银行发生过借贷关系的自然人,其基本信息(包括年龄、学历、婚姻状况等)及信用信息(是否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是否有违约还款记录等)都会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有所体现。据央行副行长苏宁透露,央行筹建的征信系统已收录了近6亿自然人的信用信息(6月2日《京华时报》)。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诚信经济,征信系统建设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此每个企业及公民都应该支持。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个人征信系统还处于起步阶段,有些制度还不够完善,某些方面甚至还存在相当多的漏洞和不足,若不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就有可能给无辜公民带来伤害,并进而影响社会各界对该系统的支持、信任。
征信系统的不足,一个是管得太“宽“的问题。目前,个人征信系统纳入了电信用户缴费信息一项,这导致央行挨了网民不少板砖。众所周知,电信收费领域一直以来饱受非议:特别是名目繁多的价格欺诈、乱收费、多收费,令消费者防不胜防,并经常引起消费者投诉。试问,一个连自身信誉都无法保证的行业,又如何能为他人征信?
再一个是频频“误伤”无辜者的问题。据5月29日《长江商报》报道,武汉市民戴女士准备贷款买房,当她到银行申请购房贷款时,却被告知自己被列入了“黑名单”,不能办理贷款。心存疑虑的戴女士经查证发现,原来,2003年,曾有人盗用她的资料向某银行贷款,这笔贷款至今还未还清。
类似戴女士这样遭遇的人,在生活中不在少数。据4月23日《北京晨报》报道,2007年,仅在央行征信中心北京分中心,就有3000多人提出征信报告查询,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到商业银行贷款未果后才发现自己有“诚信问题”,这中间又有600余人因征信系统出现“偏差”与商业银行沟通解决未果后向央行提出异议。
无论是管得太“宽”,还是频频“误伤”,都与征信系统在操作过程中缺乏透明度有关。公民个人信用档案是如此敏感和重要,但央行征信系统宣传力度平平,既缺乏公众参与,也没有实行及时告知。以至于,我们常常不知道究竟哪些单位有权为我们的信用打“分”,以及这个“分”又是如何量化的?甚至,当“分”打错了,或者是被倒打了一“耙”,我们也往往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联想到,交警部门开一张交通罚单都要履行告知程序,那么,非同小可的不良信用信息在登记时是不是也应对公民有所提醒?笔者认为,个人征信系统的成功建立,最关键的问题在于,一方面保证系统的透明度以及公民的知情权,另一方面,还要保障公民对个人信用记录有质疑、申诉以及矫正的权利。
否则,征信系统自身的信用都没有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也就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