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看待新三板“小股东之怒”

发布时间:[2017-01-24 04:35] 来源:其它
核心提示:新年伊始,盛安资源和亨达股份就上演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纷争大戏。在不少专业人士看来,制度缺失和大股东绝对控盘是造成这类纷争的主要原因,中小股东为此选择多种方式提出异议。在新三板制度建设中,多个参与方的博弈与妥协往往成为促进市场制度完善的重要因素。在新三板生态环境短期内难以得到明显改善的情况下,不妨积极看待新三板中的“小股东之怒”。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管理层高度重合,成为一大特点。在此背景下,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时有出现。

  新年伊始,盛安资源亨达股份就上演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纷争大戏。在不少专业人士看来,制度缺失和大股东绝对控盘是造成这类纷争的主要原因,中小股东为此选择多种方式提出异议。在新三板制度建设中,多个参与方的博弈与妥协往往成为促进市场制度完善的重要因素。在新三板生态环境短期内难以得到明显改善的情况下,不妨积极看待新三板中的“小股东之怒”。

  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管理层高度重合,成为一大特点。在此背景下,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时有出现。在交易不活跃、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绝对控盘的情况下,如果缺乏制度规范,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面临着更大挑战。

  从现有案例看,“小股东之怒”带来了一定的正向示范效应。以创业板公司金力泰拟收购新三板公司银橙传媒为例,在该方案中,中小股东的利益被忽视,小股东对于收购方案不满。在与实际控制人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最终演化为向证监会写举报信的形式。此后,该收购宣告终止。该案例引发了广泛关注,也促使更多新三板挂牌公司在被收购时更关注如何妥善解决公司及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争议。从2016年以来的案例看,当新三板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时,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更多重视,也有了更多的选择和更大的谈判空间。

  “小股东之怒”更有助于推进制度建设。这些案例有助于推进后续新三板市场制度建设,从而在制度上构筑一道防火墙,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已超过10000家,公司信息披露的不规范、市场制度建设的不完善、企业法理的不达标,包括大股东和中小股东间的利益之争均在所难免。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促进挂牌公司规范的同时,挂牌公司大股东和中小股东间也应该以发展的眼光去达成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妥协。

(原标题:积极看待“小股东之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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