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福优先:关于办理瑞福优先份额的集中申购与赎回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06 00:00] 来源:巨潮网
核心提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瑞福优先份额的集中申购与赎回公告 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瑞福分级”) 基金合同已于2007年7月17日生效。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瑞福优先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一年 时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集中申购与赎回。现将2011年办理瑞福优先份额集中申 购与赎回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基金 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2、本基金通过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将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 个级别,即优先级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为“瑞福优先”)和普通级基金份额(基 金份额简称为“瑞福进取”)。其中,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瑞福优先份额将 表现出低风险、低收益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股票型基 金份额。 3、本次瑞福优先的开放日为2011年7月18日,集中申购与赎回期为自2011年7 月11日起至2011年7月18日止。 4、瑞福优先的销售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办理本次瑞福优先份额集中申购与赎回的销售机构为本公司直销中心与中国 工商银行。 6、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在开放日(2011年7月18 日)收市后,当瑞福分级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基金份额面值时,瑞福优先的 1 申购与赎回价格等于瑞福优先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当瑞福分级的基金份额净值小 于基金份额面值时,瑞福优先的申购与赎回价格等于瑞福分级的基金份额净值。 7、本公告仅对办理本次瑞福优先份额集中申购与赎回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 资者欲申购或赎回瑞福优先份额,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与《招募说明书》, 投 资 者 也 可 登 陆 本 公 司 网 站 ( www.ubssdic.com ) 或 拨 打 本 公 司 客 服 电 话 (400-880-6868)了解或咨询办理本次瑞福优先份额集中申购与赎回的相关事宜。 8、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 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瑞福优先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名称: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瑞福优先份额 2、基金份额简称:瑞福优先 3、基金份额代码:121007 4、基金份额总额:2,999,836,640.53份 5、基准收益率 瑞福优先 2007 年度、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的年基准收 益率分别为 6.06%、7.14%、5.25%、5.25%和 5.75%(按基金份额面值计算)。 瑞福优先的年基准收益率每年年初设定一次,具体规定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6、超额收益分配比例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优先满足瑞福优先的基准收益(包括截止权益登记日瑞 福优先以前各个会计年度内尚未弥补的基准收益差额)分配后的超额收益部分,由 瑞福优先和瑞福进取共同参与分配,每份瑞福优先与每份瑞福进取参与分配的比例 为 1∶9。 7、投资保护机制 2 本基金为瑞福优先的基准收益实现及其投资本金的安全提供基准收益差额累积 弥补机制、强制分红机制、有限的本金保护机制三个方面的保护机制,具体规定请 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8、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瑞福优先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一年时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集中申购 与赎回。 本基金办理瑞福优先集中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一年 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下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 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 的下一个工作日。 9、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 品种,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 型基金。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瑞福优先 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低收益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股 票型基金份额。 10、注册登记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次集中申购与赎回的相关安排 1、开放日(T日):2011年7月18日 2、集中申购与赎回期: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18日(周六、周日照常受理) 9∶30—15∶00。 3、销售对象:符合法律法规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4、申购费率 瑞福优先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 3 100万元≤M<500万元 0.8% 500万元≤M<1,000万元 0.2% M≥1,000万元 每笔1,000元 瑞福优先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5、赎回费率 瑞福优先的赎回费率为 2.5%。 瑞福优先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 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 80%。 6、申购与赎回的价格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在开放日(T日)收市后,当 瑞福分级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基金份额面值时,瑞福优先的申购与赎回价格 等于瑞福优先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当瑞福分级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基金份额面值 时,瑞福优先的申购与赎回价格等于瑞福分级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1:不同情形假设下,瑞福优先的申购与赎回价格如下表所示: 开放日(T日) 瑞 福 优 先 的 瑞福优先 假设情形 瑞福分级的基 基 金 份 额 参 的申购与 说明 金份额净值 考净值 赎回价格 瑞福分级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基金份 情形一 1.030元 1.060元 1.060元 额面值,瑞福优先的申购与赎回价格按 照瑞福优先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确定 瑞福分级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基金份 情形二 0.765元 0.946元 0.765元 额面值,瑞福优先的申购与赎回价格按 照瑞福分级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 以2011年6月30日为例,该日瑞福分级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765元,瑞福优先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946元。假设该日为开放日,由于瑞福分级的基金份额净值低 于基金份额面值(即1元),所以,瑞福优先的申购与赎回价格将按照瑞福分级的基 金份额净值0.765元确定。 在本次瑞福优先集中申购与赎回期(2011 年 7 月 11 日至 2011 年 7 月 18 日) 内,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比照瑞福优先申购与赎回价格的确定原则,向基金销售机 构发送瑞福优先申购与赎回的参考价格。在 2011 年 7 月 19 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4 将向基金销售机构发送本次瑞福优先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价格。 7、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瑞福优先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费率) (注:对于 1,000 万(含)以上的申购金额,适用绝对申购费用数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开放日瑞福优先的申购价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整数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财产。 例2: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瑞福优先,申购费率为1.5%,假定开放日瑞福 优先的申购价格为0.765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费用=10,000×1.5%/(1+1.5%)=147.78元 净申购金额=10,000-147.78=9,852.22元 申购份额=9,852.22/0.765=12,87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瑞福优先,可得到12,879份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 瑞福优先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开放日瑞福优先的赎回价格×(1-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开放日瑞福优先的赎回价格-赎回金额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2 位,由此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3:某投资者赎回瑞福优先10,000份,赎回费率为2.5%,假定开放日瑞福优先 的赎回价格为0.765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0.765×(1-2.5%)=7,458.75元 赎回费用=10,000×0.765-7,458.75=191.25元 即投资者赎回瑞福优先10,000份,可得到赎回金额7,458.75元。 8、申购金额与赎回份额限制 5 (1)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申购瑞福优先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通过本公司 直销中心申购瑞福优先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投资者应保证用于 申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 障碍。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瑞福优先的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 得低于 50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 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500 份的,剩余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9、在本次瑞福优先份额集中申购与赎回期内,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申请或赎 回申请,已经提交的申购申请或赎回申请在集中申购与赎回期内的规定交易时间内 可以撤销。 10、本次瑞福优先接受的申购申请上限为10亿元(含申购费、下同)。集中申购 与赎回期内,若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申购申请截止时间后,瑞福优先的有效 申购申请预计接近、达到或超过10亿元时,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和公司 网站上公告自即日起停止接受瑞福优先的申购申请,在此之前已经提交的申购申请 仍可在集中申购与赎回期内的规定交易时间内撤消。 11、销售机构对瑞福优先申购申请或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 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开放日后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后第 2 个工作日(2011 年 7 月 20 日) 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请确认情况以及申购的份额或赎回的金额。 12、投资者欲申购瑞福优先,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开放 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于办理开户。 13、投资者办理本次瑞福优先份额集中申购与赎回业务的程序及手续以销售机 构的规定为准,具体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三、本次集中申购与赎回的确认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 在开放日(T 日)的下一个工作日(2011 年 7 月 19 日),瑞福优先的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对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和成交确认。 6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成交确认原则 (1)赎回申请的成交确认 本次瑞福优先份额集中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所有经确认有效的赎回申请全部予 以成交确认。 (2)申购申请的成交确认 本基金以瑞福优先的有效赎回申请为基准对瑞福优先的申购进行份额限制。如 果经确认有效的申购份额大于赎回份额,则以赎回份额为基准,对全部有效申购申 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如果经确认有效的申购份额少于或等于赎回份额,则申购 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在发生超额申购时,申购申请的比例确认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申请的确认比例=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比例确认前申购份额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申购申请的确认 比例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投资者申购费用按照申购申请比例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计算,而且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申购申请确认金额的计算 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 财产。 3、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者申购瑞福优先基金份额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开放日的下一 个工作日(2011 年 7 月 19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投资者赎回瑞福优先基金份额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开放日的下一 个工作日(2011 年 7 月 19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4、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1)瑞福优先的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 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 后 3 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2)开放日(T日)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瑞福优先的赎回款项划往基 7 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 的有关条款处理。 (3)如果发生申购申请比例确认情形,未获成交确认的申购资金将于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进行比例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5、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完成本次瑞福优先份额集中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登记后的下 一个工作日(2011年7月20日),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瑞福优先份额集中申购与赎回 的确认结果进行公告。 四、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钱蒙 电话:(0755)83575994 83575993 传真:(0755)82904048 82904007 联系人:曹丽丽 刘超 客服电话:400-880-6868 网站:www.ubssdic.com 2、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刘业伟 客服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3、如有新增机构参与办理本次瑞福优先份额集中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公司将及 8 时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7月6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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