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的法律关系有什么特点

发布时间:[2014-05-26 14:03] 来源:基金买卖网
核心提示:银行保函的法律关系有什么特点?银行保函的法律关系有两大特点:⒈ 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法律效力。⒉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合同双方接受。

现金宝

众禄现金宝是绝佳储蓄替代产品,0手续费,随用随取、极速到账(立即体验>>现金宝)也可拨打客服热线了解详情:4006-788-887

  银行保函的法律关系有什么特点?银行保函的法律关系有两大特点:⒈ 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⒉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合同双方接受。

  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

  银行保函业务中涉及到的主要当事人有三个:委托人(Principal)、受益人(Beneficiary)和担保人(Guarantor),此外,往往还有反担保人、通知行及保兑行等。这些当事人之间形成了一环扣一环的合同关系,它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下:

  ⒈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基于彼此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权利义务关系。此合同是它们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相对于保函协议书和保函而言是主合同,他是其他两个合同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如果此合同的内容不全面,会给银行的担保义务带来风险。因而银行在接受担保申请时,应要求委托人提供他与受益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⒉委托人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双方签订的《保函委托书》而产生的委托担保关系。《保函委托书》中应对担保债务的内容、数额、担保种类、保证金的交存、手续费的收取、银行开立保函的条件、时间、担保期间、双方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解除等内容予以详细约定,以明确委托人与银行的权利义务。《保函委托书》是银行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及履行保证责任后向其追偿的凭证。因此,银行在接到委托人的担保申请后,要对委托人的资信、债务及担保的内容和经营风险进行认真的评估审查,以最大限度降低自身风险。

  ⒊担保银行和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保函而产生的保证关系。保函是一种单务合同,受益人可以以此享有要求银行偿付债务的权利。在大多数情况下,保函一经开立,银行就要直接承担保证责任。

  依保函的性质不同,可分为从属性保函和见索即付保函。见索即付保函是指对由银行出具的,书面形式表示在受益人交来符合保函条款的索赔书或保函中规定的其它条件时,承担无条件的付款责任。

责任编辑:

最近访问:

    尊享理财

    个性定制 百万起
    资质证书
    首批独立
    基金销售机构
    监督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销售监督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自律组织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安全证书
    客户信息安全
    Wosign数字证书

    郑重申明 :

    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000000302]众禄基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众禄基金网不保证该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所载文字、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交易需谨慎。

    Copyright © 2004-2024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09131572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粤B2-20070119

    众禄二维码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