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大华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689号《关于核准平安大华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大华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期间为2011年11月14日至2011年12月16日,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17679038.56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验字第60937497_H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发布时间:2016-11-16 11: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