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定投宝中证腾安价值100指数基金详情一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4年2月14日至2014年3月14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5000 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5000 万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其中,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且承诺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不少于 3 年,在满足上述条件时,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银河定投宝中证腾安价值100指数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得相关规定)。股票投资包括中证腾安价值100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等。以后如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依法进行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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