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完善退市制度等将在证券法修订案二审稿中体现

发布时间:[2017-03-09 17:22] 来源: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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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9日下午召开记者见面会。

  她说,证券法修订草案一审稿对于基本交易制度、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有了较多的表述、更多的进步,这些内容也将在二审稿中体现。其一,完善基本交易制度,包括完善证券的交易、结算、退市等制度;其二,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留下制度空间,为企业更方便地进行股本融资提供渠道;其三,更好地进行投资者保护,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增强,投资者利益损失补偿、法律救济渠道、行政救济渠道等内容增加;其四,进一步明确市场规则。资本市场最核心的就是信息真实、全面地披露,对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市场操纵等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监管当局的稽查手段,严肃市场纪律。

  吴晓灵:注册制在证券法修订过程中还要进一步研究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9日下午召开记者见面会。她认为,在证券法修订过程中对下列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其一,注册制。一审稿对注册制有过明确的表述,但是2015年股市出现异常波动,注册制实施推迟,人大为此授权国务院进行注册制试点,时效期为2年,同时需做中期报告。

  “对于注册制在二审中怎么写,我没有把握。”吴晓灵说,但市场没必要对注册制看得那么可怕。无论核准制还是注册制,主要是让上市公司全面准确及时披露信息,中介机构对信息披露负责。在此基础上,到底是监管当局控制发行节奏和发行规模还是交给市场做,这是核准制和注册制唯一的差别。

  其二,从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和2016年杠杆收购中的乱象可以看出,把集合投资计划列为证券是有必要的。

  吴晓灵说,证券定义中没有纳入集合投资计划,这是一审稿中的缺陷。她举例,2016年宝能系用9个资管计划嵌套进行杠杆收购,反映目前我国资管市场的分裂分割。如果在证券法修订中,对于证券定义达成共识,在法律关系上更进一步,拓展证券范围,让功能监管的理念在证券法中给予更好体现。

  吴晓灵评宝万之争教训:可研究AB股制度、反收购条款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9日下午召开记者见面会。她指出,去年资本市场上的杠杆收购反映出,公司治理过程中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问题。万科之所以成为被收购的对象,除了股价低估、有增值空间之外,股权分散使得一个公司难以抵御其他公司敌意收购,也是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缺憾。

  她指出,通过宝万事件,我们在肯定杠杆收购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收购兼并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应该看到,从制度上要研究如何有效保护企业创始人、优秀团队对企业的控制权,能够让企业按照长期经营方针去经营,而非着眼于短期股价波动。

  吴晓灵提出,国外有AB股制度,即双重股权制度,即不同股票的投票权重不一样。宝万之争之后,也有很多公司修改章程,进行反收购防御。

  “应该说收购兼顾对于企业来说有重新整合资源、提高企业价值的积极方面,但是如果收购方没有尊重企业文化,不能够与被收购方形成良性互动,也有可能使得企业遭受损害。”因此,吴晓灵建议,探讨建立AB股制度,或者在公司章程中允许设立反收购条款,这可能是一种办法。

  吴晓灵坦陈,这个问题离证券法修订较为遥远,难度更大,但是证券法修订还有二审、三审,如果市场共识多,这也不是不可以考虑的问题。

  吴晓灵强调,除了要保护公司创始人、优秀团队的投票权外,对于中小股东的权利问题也需要关注。国外有表决权信托制度,可以把中小股东的表决权收集起来,委托给专业人士让他们投票,这个制度也值得研究。

  “证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很多新问题,如果在法理、理论、实践上有更多的共识,我们的法律将修改得更好。”吴晓灵说。

  吴晓灵:完善交易退市等基本制度将在证券法二审稿中体现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完善交易退市等基本制度、加大对市场操纵等打击力度等内容,将在证券法修订案二审稿中体现。

  吴晓灵:综合经营要求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今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金融机构综合经营情况下,监管方式要从单纯的机构监管,转变成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

  吴晓灵:最关注影子银行风险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9日下午表示,“在我看来,影子银行的风险需格外重视。”

  吴晓灵指出,影子银行的本意是在银行信贷之外的非银行金融活动,有些有执照,有些则没有。在中国,大量的影子银行活动主要是有执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的,最容易引起风险的是资产管理产品,市场也叫做理财产品。

  “资管产品之所以容易出现风险有三点原因。首先,规则不统一,层层嵌套,拉长了债务,隐含了很多风险。其二,投资者的适当性坚持得不好,因而出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投资方向不匹配。其三,数据不清晰、投向不清晰,难以对其风险进行判断,一旦出现风险,有感染性和波及性,会出现比较严重的问题。”吴晓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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