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新三板样本解码:系统外包 规模化难料

发布时间:[2017-03-02 06:19] 来源:其它
核心提示:据申报材料显示,今日汽车的控股股东是宁波轿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轿辰集团),这家成立于2006年的公司,是一家汽车综合服务店(下称4S店)为主体的大型汽车服务集团。值得一提的是,今日汽车的主营业务仍然为传统的汽车租赁,而体现为共享汽车概念的业务主要是其所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有汽车行业人士认为,由经营4S店背景的公司来操刀共享汽车的硬件环节,在对汽车厂商的B端资源,共享汽车的保养维护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而随着这一领域尚有市场空间,不排除其市场份额扩大的可能。但另一方面,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共享汽车目前尚未形成规模,而监管方向也尚存争议,这有可能给该类商业模式企业的证券化带来不确定性。

  共享单车刚刚走过互联网风口,而一些带有共享汽车概念的公司却悄悄的启动了资本化运作。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股转系统获悉,位于宁波的一家“共享汽车”概念企业——宁波今日共享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今日汽车)已于年前提交了新三板挂牌的申报材料,其主办券商确定为华西证券。

  据申报材料显示,今日汽车的控股股东是宁波轿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轿辰集团),这家成立于2006年的公司,是一家汽车综合服务店(下称4S店)为主体的大型汽车服务集团。

  值得一提的是,今日汽车的主营业务仍然为传统的汽车租赁,而体现为共享汽车概念的业务主要是其所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

  有汽车行业人士认为,由经营4S店背景的公司来操刀共享汽车的硬件环节,在对汽车厂商的B端资源,共享汽车的保养维护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而随着这一领域尚有市场空间,不排除其市场份额扩大的可能。

  但另一方面,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共享汽车目前尚未形成规模,而监管方向也尚存争议,这有可能给该类商业模式企业的证券化带来不确定性。

  系统外部化合作

  与摩拜单车、ofo等发起时就带有互联网属性有所不同,今日汽车目前是一家出自于4S店集团的租车公司。

  公转书显示,今日汽车的控股股东系轿辰集团,其实际控制人为汪剑君、汪小君。

  值得一提的是,今日汽车层面的外部投资相对较少,其股东之一的车坐标广告公司系轿辰集团的全资下属公司,而仅有持股6.25%的热虎投资来自于外部。

  但相比之下,在其控股股东轿辰集团背后,却存在着较多的资本蛰伏,甚至还能看到九鼎、新湖两家资本谱系的身影。

  其中,新湖系旗下的浙江新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轿辰集团12.42%股份,而苏州嘉岳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则持有其2.33%的股份。

  在共享汽车模式的描述中,今日汽车称其分时租赁车辆均为新能源汽车,且可实现全程自助、按需付费、随借随还等功能。

  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在今日汽车的共享租赁服务中,其系统软件方采用了外部化合作的方式。

  据其公转书介绍,其属于共享汽车概念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务主要同杭州车厘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车厘子智能)的车纷享平台进行合作;而由今日汽车方面提供的是运营车队、场地及人员。

  这一系统外包化的合作模式也意味着,名称中包含“共享”的今日汽车更多是一家提供汽车、场地服务的偏硬件公司。

  相反,更具互联网属性的共享汽车系统平台、车载硬件终端、运营培训、网络推广由车厘子智能所负责。

  值得一提的是,今日汽车的合作方车厘子智能,则是一家提供汽车共享技术开发和运营的互联网公司,目前服务范围包括北京、常州、青岛、杭州、宁波五座城市。

  而对于今日汽车来说,其为共享汽车提供停车场、充电桩等硬件服务也可能成为其涉足这一领域的方向。

  “公司计划与政府、行业上下游公司合作,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点、停车位并配套安装充电桩,开拓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市场。”今日汽车表示。

  或存政策不确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目前今日汽车的主要服务范围为宁波、绍兴和舟山地区。但在上海一位互联网行业的VC投资经理看来,目前需要共享汽车的主要市场仍然是一线城市,而上述地区能否为其贡献流量和收入,仍然有待观察。

  “更需要共享汽车的其实主要是限牌、限购地区,像上海北京这样地区,江浙一些城市的居民汽车保有量本来就比较高,这些市场能否推动共享汽车的概念,要画一个问号。”上述投资经理表示。

  事实上,在今日汽车的重大合同中能够发现,其主要客户资源仍然来自于宁波当地。其报告期内的长租客户,均在宁波市境内。

  “这个业务如果未来想做出规模,肯定需要向一线城市进军。”上述投资经理表示,“但由于是外部合作,很有可能系统供应方会在当地有自己另外的合作车企。”

  另一方面,共享汽车目前在国内租赁领域尚未形成足够多先例的商业模式,与之相关的权责界定、保险机制尚存争议,而这也给共享汽车的证券化带来不确定性。

  “这种商业模式,在出台相应监管规则前能否被认可仍然有一个政策层面的不确定性;这就好比之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不让挂新三板的原因之一也是监管政策没出来。”中信证券一位新三板人士指出,“涉及到交通层面,经营场所又是公共化的这种模式,一定会有相应的监管规则出台。”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日汽车公开转让申报书的风险提示中,仅罗列了盈利能力弱、承租人信用、消费者习惯、交通事故、市场竞争、公司治理六类风险,其并未对政策风险进行提及。

  但也有法律人士认为,与共享单车类似,共享汽车目前应当属于公共部门鼓励的城市交通方式之一,其诸多监管规则虽未明确,但并不会对其资本运作构成妨碍。

  “共享汽车在一些海外国家的成功推出已经得到被验证模式的可行,从缓解拥堵、绿色出行的角度,具有公益性;共享汽车,特别是共享新能源车未来大概率也是国家鼓励的发展方向。”灯卓投资法务人士张颖认为,“不排除未来交通部门可能会对共享汽车出台相应规定,但仅仅对于资本化运作,问题应该不大。”

(原标题:共享汽车新三板样本解码:系统外包、规模化难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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